索 引 号 | 014000802/2006-01184 | 分 类 | 综合规划 综合工作 通告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06-09-29 |
标 题 | 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 ||
文 号 | 苏民发〔2006〕9号 | 主 题 词 | 江苏民政,十一五,规划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 ||
时 效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06-01184 |
分 类 | 综合规划 综合工作 通告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06-09-29 |
标 题 | 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
文 号 | 苏民发〔2006〕9号 |
主 题 词 | 江苏民政,十一五,规划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
时 效 |
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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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民发〔2006〕9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和《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省厅结合全省民政工作实际,经广泛征求各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意见后,编制了《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一2010年)》,现印发你们。请各地按照《规划纲要》,结合本地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民政事业规划,统筹民政事业发展,在“十一五”期间,不断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江 苏 省 民 政 厅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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