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02/2008-00938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08-07-16 |
标 题 | 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统计有关指标解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08-00938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08-07-16 |
标 题 | 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统计有关指标解释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统计有关指标解释
1.直接接收捐赠:指累计救灾捐赠款(物),即指本行政区域内民政部门或其他部门、社会组织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的现金(物资折价)总计,各接受单位只统计接收的第一次捐赠,彼此之间的捐赠现金(物资)往来不重复统计。
2.定向捐赠:指捐赠人有特定意愿的捐赠。包括定向捐赠恢复重建民房、学校、医院、福利设施以及其他项目。
3.捐赠衣被数量:指报告期内各级民政部门或其他部门、社会组织从社会各界直接接收的棉被、衣服总数。各接受单位只统计接收的第一次捐赠,彼此之间捐赠衣被的往来不再重复统计。
4.捐赠物资折价:指报告期内各级民政部门或其他部门、社会组织从社会各界直接接收的物资折合人民币的价值。
5.间接接收捐赠(其他捐赠接收机构转入):指其他捐赠接收机构(统计单位)转入的社会捐赠款累计数,即指上级部门下拨、下级部门上交或其他机构转入的捐赠款数。非统计单位转入的捐赠则为直接接收捐赠数。例如,××省残联将接受的捐赠款物转交给××省慈善总会,如××省残联已是统计单位,对于××省慈善总会来讲,上述所转入的款物为间接接收捐赠;如××省残联不是本办法所属统计单位,则对于××省慈善总会来讲,上述所转入的款物为直接接收捐赠数。
6.捐赠直接支出情况:指接收捐赠机构直接拨付,用于重建民房、学校、医院、福利设施等方面,以及发放给受灾群众或直接用于采购救灾物资的资金。
7.转到其他受赠单位情况:指接收捐赠机构拨付灾区或转交其他接收捐赠部门的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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