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干部任免目录
发布日期: 2014-12-30 00:00   来源:厅人教处    浏览次数:    字号:【


2014年1月6日,苏民人〔2014〕3号

刘陶同志任规划财务处副主任科员。

2014年1月16日,苏民人〔2014〕4号

胡宇飞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主任科员;

陈博同志任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副主任科员。

2014年1月24日,苏民人〔2014〕5号

孙蒙同志任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主任科员。

2014年2月20日,苏民党组〔2014〕11号

梁荟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调研员。

2014年2月11日,苏民党组〔2014〕8号

周恒新同志任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处长,免去其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晓东同志任社会救助处处长,免去其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处长职务。

2014年2月22日,苏民党组〔2014〕12号

朱钟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兼任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2014年2月11日,苏民党组〔2014〕9号

邱泽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局长职务;

朱龙英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局长,免去其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职务;

蒋同进同志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免去其社会救助处处长职务。

2014年11月10日,苏民党组〔2014〕33号

方文斌同志任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党支部书记(五级职员),免去其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进同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党支部书记职务;

梦洁同志任省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五级职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社会事务处副处长职务;

李放同志任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党委书记(五级职员),免去其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沙维伟同志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党委书记职务;

张晓斌同志任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副院长(六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陈健葵同志任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院长助理(七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张克刚同志任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副主任(七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2014年3月19日,苏民党组〔2014〕17号

夏锦忠同志兼任信访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2014年8月4日,苏民人〔2014〕25号

李昊同志任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九级职员,任职时间自2014年3月起。

2014年8月23日,苏民人〔2014〕28号

李祥同志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2014年11月10日,苏民党组〔2014〕33号

林莉同志任省社会捐助中心(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汤晓羽同志任省民政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承军同志任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2014年12月11日,苏民人〔2014〕35号

刘丹丹同志任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杜明鹏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主任科员;

汪明同志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主任科员;

周菲菲同志任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主任科员;

杜良灿同志任机关党委主任科员;

周伟同志任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2014年12月11日,苏民人〔2014〕36号

黄珏同志任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七级职员。

2014年12月11日,苏民人〔2014〕37号

张茜同志任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七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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