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江苏省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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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规范和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研究起草了《江苏省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草案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于2015年6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邮政编码:210003)。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smzshz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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