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江苏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15年度检查拟定结论公示(第二批) | ||
|
||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和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社会组织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暨201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15年度检查工作(第二批)已结束,目前已对第二批民办非企业单位(共196家)做出年检拟定结论。现对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15年度年检拟定结论(第二批)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举报或反映。 公示期:7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9日) 传 真:025-83590479,83590655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406室 邮 编: 210003 江苏省民政厅
2016年11月30日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