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民政厅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发布日期: 2016-12-30 00:00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浏览次数:    字号:【


多年来,我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大的参政议政热情,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我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许多深刻、专业的见解。今年由我厅承办的建议、提案共计8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5件、政协委员提案42件,主办64件,会办23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等多个方面,涵盖了近年来民政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在时间紧、任务重、业务工作繁忙的情况下,我厅各承办处室团结协作、履职尽责、强化落实,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了省人大、省政协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

建议提案是代表委员行使权力的载体,是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式。办理建议、提案,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责任,也是我们的政治任务。我厅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侯学元厅长多次批示,要求各承办处室紧密结合业务工作,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办理质量;分管厅领导多次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带队进行重点建议提案调研,对答复意见逐一进行审改签发;厅办公室积极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掌握办理进度,协调、督查办理工作全过程;各承办处室把办理工作作为推进业务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各项调研与政策创制,健全和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承办人,明确办理工作的时限、程序、措施和责任,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抓好重点建议提案办理,突出办理工作实效

被省人大和省政协确定为重点办理的建议提案,历来受到省人大、省政协的高度重视,是政府部门借助代表委员的呼吁,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的有力契机。今年,林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医养融合模式的建议》等4个建议,被省人大确定为重点建议,列入“养老服务”专题,由省人大蒋宏坤副主任牵头,省人大内司委督办。民革江苏省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社区治理的建议》、卢章平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涉农新型社区建设的建议》,列入省政协“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专题,由省政协张连珍主席重点督办。民进江苏省委提出的《进一步推进我省医养融合的建议》、致公党江苏省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医养融合”服务水平的建议》,列入省政协“促进医养融合”专题,由省政协范燕青副主席重点督办。

为办理好重点建议提案,厅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办理工作。承办处室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织业务骨干,对建议提案内容进行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代表委员的见解。对于建议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凡是有条件解决的,抓紧时间及时解决;因受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比如,针对建议提案中提出的“优化养老床位结构的建议”,我们在工作中大力推进民办和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全省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达到51.7%,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31.8%。针对建议提案中提出的“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建议”,我们着力加快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进程,全省46%的涉农县(市、区)已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一体化率全国领先。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省人大、省政协,完成好今年重点建议提案的督办工作。

三、加强沟通协调,优化办理工作方式方法

办理建议提案已成为政府部门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借智聚力的重要渠道,成为推进政务公开、民主决策的有效手段。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坚持将办理建议提案与密切联系服务对象、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政务公开紧密结合,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立足民政工作实际,优化方式方法,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与代表委员主动沟通。通过电话问询、座谈交流、邀请调研、出差顺访等多种方式,实现了“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针对部分代表委员反复提出的,现阶段尚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建议或提案,我们从政策法规、部门职能、发展趋势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释,最大程度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创新办理方法。各承办处室根据建议提案的数量、内容、承办方式等,合理确定办理方法。如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对建议提案进行了分类整理,对建议提案涉及较多的社会养老问题,尤其是医养结合方面的问题,研究提出答复模板,有效提高了办理答复的效率。三是提高答复质量。各承办处室安排政策理论水平高、文字表达能力强的同志负责文稿起草工作,严格执行答复文稿的审核把关程序,答复经承办处室、办公室、分管厅领导“三审”把关后签发,重点建议提案,由厅长亲自签发,建议提案答复质量明显提高。

四、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办理工作合力

建议提案内容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工作的综合性、系统性和协调性都很强,需要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对于会办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处室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立足民政工作实际,在与代表委员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提出会办意见,于5月20日前将会办意见告知主办单位,并及时将会办意见上传至省人大、省政协网站,方便主办单位、代表委员查阅。对于主办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处室积极征求会办单位意见,力求答复更加全面、准确,于6月20日前答复代表委员和会办单位。对于涉及面广、处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我们积极与代表委员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于6月底前全部答复到位。由于部分建议提案涉及厅里多个处室,在办理过程中,各处室之间加强配合协作,主办处室承担主要责任,会办处室积极配合,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高效有序的办理机制。


江苏省民政厅

2016年7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