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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政厅2016年度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清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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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民政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75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江苏省民政厅2016年度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清单》,现向社会公布。
2016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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