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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性社会团体2015年度检查结论公告(第三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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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社会组织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暨开展201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社管〔2016〕6号)精神,全省性社会团体2015年度检查工作(第三批)已结束,现公告131家社会团体2015年度检查结论。凡公告的全省性社会团体,请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408室)加盖年检印鉴。
江苏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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