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5日 星期四
当事人结婚前,能否查阅对方婚姻登记档案?为什么?
发布日期: 2017-10-08 00:00      浏览次数: 210    字号:【


提问:当事人结婚前,能否查阅对方婚姻登记档案?为什么?


回答:当事人结婚前,不得以结婚登记不了解对方的婚姻状况或婚史为由查询对方的婚姻登记档案,因为婚姻信息属于个人隐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江苏省民政厅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77号 邮编:210003

政府网站标识:3200000029

ICP备案序号:苏ICP备09030225号-7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372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