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干部任免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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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9日,苏民党组〔2017〕3号 芮静珈同志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挂职2年)。 2017年3月8日,苏民人〔2017〕6号 李治国同志任机关党委主任科员,免去其监察室正科级监察员职务; 李相生同志任优抚局主任科员,免去其监察室正科级监察员职务。 2017年3月8日,苏民人〔2017〕11号 陈 博同志任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主任科员。 2017年3月10日,苏民人〔2017〕9号 杨吉东同志任省防灾减灾中心八级职员。 2017年3月10日,苏民人〔2017〕10号 周 巍同志任省社会捐助服务中心(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中心)八级职员。 2017年4月18日,苏民党组〔2017〕13号 方逸、卢洁莹2名同志一年试用期满,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现予正式任职: 方 逸同志任江苏民政康复医院副院长; 卢洁莹同志任江苏民政康复医院院长助理。 上述2名同志任职时间自2016年3月起。 2017年5月16日,苏民人〔2017〕19号 刘丹丹同志任机关党委主任科员,免去其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职务。 2017年7月4日,苏民人〔2017〕22号 王鹤立同志任政策法规处科员; 冷柯辰同志任行政审批处科员。 2017年7月12日,苏民党组〔2017〕22号 张中新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调研员。 2017年8月15日,苏民党组〔2017〕25号 免去夏春青同志兼任的《江苏老年周报》社社长职务; 免去沙维伟同志兼任的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院长职务; 杨立美同志兼任《江苏老年周报》社社长; 李 放同志主持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全面工作。 2017年9月18日,苏民党组〔2017〕37号 田阿荣同志兼任省伤残人康复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6年8月算起。 2017年11月6日,苏民人〔2017〕35号 经研究,朱继同志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朱 继同志任省防灾减灾中心八级职员。 任职时间自2017年9月起计算。 2017年11月16日,苏民党组〔2017〕50号 免去邱泽森同志兼任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玉杭同志兼任离退休干部处处长职务; 免去沙荣胜同志政策法规处处长职务; 蒋同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及其兼任的省福利生产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 彬同志任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免去其规划财务处处长职务; 李 进同志任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六级职员,免去其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职务; 方文斌同志任省民政干部学校校长,免去其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党支部书记职务; 符广州同志任省福利生产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省民政干部学校校长职务。 2017年11月16日,苏民党组〔2017〕54号 汤晓羽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免去其省民政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林 莉同志任社会救助处副处长,免去其省社会捐助服务中心(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吕承军同志兼任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2017年11月17日,苏民党组〔2017〕52号 伏 巍同志任安置处副调研员。 2017年11月30日,苏民党组〔2017〕56号 2017年厅机关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5名,经厅党组研究决定: 姚文敏同志任优抚局副调研员; 赵红亮同志任规划财务处(审计处)副调研员; 朱建华同志任安置处主任科员; 叶 欢同志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刘 利同志任社会事务处副主任科员。 2017年12月2日,苏民党组〔2017〕61号 周 诚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陆 敏同志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双拥工作处副处长(正处级)职务; 张 燕同志任规划财务处(审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黄建国同志任离退休干部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行政审批处副处长职务; 许 波同志任双拥工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优抚局副局长职务; 杨 毅同志任区划地名处调研员。 2017年12月13日,苏民党组〔2017〕57号 张成标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免去其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副处长职务; 邢和平同志任优抚局副局长,免去其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林 辰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副处长,免去其区划地名处副处长职务; 倪 华同志任区划地名处副处长,免去其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务; 黄晓晔同志任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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