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江苏全省性社会团体2016年度年检拟定结论(第二批)公示 | ||
|
||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厅对全省性社会团体实施2016年度年检。目前对第二批社会团体(共359家)做出年检拟定结论。现对全省性社会团体2016年度年检拟定结论(第二批)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或举报。 公示期:7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3日) 电 话:025-83590531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405室 邮 编: 210009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