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010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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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巧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极易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遭受不法侵害,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提上议事日程,省民政厅积极牵头落实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以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和政府保护的主导责任,引导群团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关爱服务,努力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部门责任 2017年,省政府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年度民生十项实事,大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一是加大政策保障力度。2016年8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04号),明确工作目标,从完善服务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从预防和源头治理角度提出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的具体措施,内容实、操作性强。省财政每年拿出省级福彩公益金1000万支持补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用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动态监测、监护干预、教育矫治和购买服务。二是建立工作机制。2016年11月,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省长为总召集人、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民政厅厅长为召集人、省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明确26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任务分工,省级各部门按照省政府工作意见,抓实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有序推进。全省13个设区市均建立了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具体政策措施。 二、全面摸底排查,实施动态管理 为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分类施策、精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根据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省民政厅联合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于2016年4月—7月集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一是摸底排查数据分析。排查结果显示,全省未满16周岁的农村籍儿童832.4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24.2万人,占未满16周岁农村籍儿童的2.9%;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有13175人,无人监护有3944人,辍学或不再学的有516人,未登记户口的有5227人等。大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分布在经济欠发达的苏北地区,6—13岁年龄段农村留守儿童最多。二是动态监测数据信息。在全国层面率先开发省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系统,指导各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全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建档立卡,建立翔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实现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村(居)五级实时数据查看,并向相关部门开放端口。各地通过重点排查、分类指导、重点帮扶干预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共享信息数据,落实每季度情况通报制度。 三、开展专项行动,各方聚力关爱保护 省民政厅、省综治办、省法院等9部门印发《江苏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民事﹝2016﹞23号),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一是全面动员部署。2016年11月28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开展专项行动作了具体部署。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省级工作要点,建立了督查考核机制、追责问责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进一步明晰了职责分工,有效杜绝工作推诿、堵住工作漏洞。全省13个设区市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细化责任分工、编排时序进度、加强组织保障,专项行动在全省上下有序推开。二是精准帮扶。针对家庭监护缺失的农村留守儿童。联合省妇联开展儿童家庭监护缺失社会干预试点工作,从苏南、苏中、苏北各选取两个设区市各确定一个县(市、区)的一个乡镇(街道)开展试点,通过科学评估、源头预防、过程干预和末端治理,筑牢家庭监护底线,最大限度减少家庭监护缺失导致困境儿童出现心理健康问题和其权益受侵害现象。扬州市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风险评估和社会干预,为其量身定做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14个方面的干预措施,实现了精准帮扶。泰州市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座谈会等宣传活动,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履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尽可能的给予孩子更多的亲情陪护。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开展近半年来,成效明显。目前,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有23.3万人,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有11434人,无人监护有48人,辍学或不再学的有71人,未登记户口的有879人。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四条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职能,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建设。强化督查考核机制、追责问责机制和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对农村留守儿童人数较多的苏北地区和工作薄弱的苏中地区进行指导性调研,促进“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探索建立城乡社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促进家庭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关爱保护措施落细、落小、落实。推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能,推动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建立月报制度,加强工作调度,实施精准指导,进一步锁定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指导所在县(市、区)强化推进措施,确保我省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关爱保护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二是进一步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的沟通联络,建立定期核对交换数据稳定机制。督促各设区市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加大对乡镇(街道)的跟踪督查,确保数据的精准性、时效性。三是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省民政厅将拿出1500万省福彩公益金,针对苏中、苏北8个设区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公开采购招标,预计扶持50个项目,每个项目服务人群覆盖3500个农村留守儿童。项目服务内容着重提出要开展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情感抚慰,弥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关爱的缺失。各级民政部门将加大对项目进程的监管评估,促进关爱项目有效实施。
江苏省民政厅 2017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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