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江苏省属基金会2016年度检查结论公告(第二批) | ||
|
||
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以及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属基金会2016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社管〔2017〕9号)精神,全省性基金会2016年度检查工作(第二批)已结束,现公告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247家基金会2016年度检查结论。凡公告的基金会,请持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到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410室)加盖年检印鉴。 江苏省民政厅 2018年1月12日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