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省民政厅以成立民政综合执法领导小组为基础,出台《江苏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江苏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暂行实施办法》、《江苏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目录》和《江苏省民政厅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等四项制度,在全国民政系统中首次从加强组织领导、整合执法资源、规范执法程序、细化裁量基准、理清执法依据、统一标准文书入手,全方位健全完善综合执法机制,推动民政行政执法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