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0-11 09:42   来源:社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省属基金会:

        近期,我厅收到司法机关的风险提示函,告知我厅登记注册的某基金会发起人涉嫌以其公司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准备以基金会的形式对外开展涉老金融业务,为其包装和销售系列理财产品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便利。

        为切实防范集资犯罪这一重大金融风险,根据我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持续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要求,请各基金会立即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基金会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健全内部决策机制、强化各类风险防控,在实施重大项目和资金安排前必须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二、各基金会,特别是业务范围包含为老、助老的基金会,重点排查是否承诺高额回报吸收公众资金,是否开展涉老金融业务,是否擅自改变业务范围、章程或其他登记事项,是否挪用资金,是否发布非法集资广告等违规行为。

        三、凡自查发现具有上述行为或已开展涉嫌非法集资等一般性非法金融活动的基金会,应立即停止相关行为或活动并进行整改,减少消除不良影响。对涉嫌非法集资问题比较严重的基金会,省民政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

        特此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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