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18-10-15 17:18      浏览次数:    字号:【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以1号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并制定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工作精神,近日扬州市印发了《扬州市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试点任务,扬州市将着重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党组织核心作用。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为重点,将“党建+”理念与基层社会治理紧密结合,通过组织覆盖推动农村治理领域覆盖,积极推广志缘、趣缘、业缘、地缘“四缘”党组织,探索构建区域化大党建工作格局。   

二是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监管。试点单位将率先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做好主办会计异村委托任职、“村务卡”推广使用、“阳光三农”综合信息系统全覆盖、集体产权定期集中交易等重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

三是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程度。通过持续创新参与方式、办法和渠道,不断提高群众以及企业、市场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快形成广泛参与、凝心聚力、协同配合、多方共治、和谐共享的农村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是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通过将城市社区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多样化的治理方式和服务项目向农村延伸,推广乡贤治理、村务监督等成熟的治理方式,保存好农村原有的乡村民俗、乡土情结,真正做到一村一特色。

下一步,扬州市将着力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围绕发挥好现有党建品牌、社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健全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制度,完善好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的标准和方式,确保各类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加大对试点单位的工作培训指导,联合组织、农工等部门对各试点单位负责人进行业务工作培训,帮助厘清工作思路,指导工作方法,提供实施路径,重点突出“六化”:即党建工作特色化、 “三资”监管科学化、基层治理法治化、公共服务规范化、社区服务项目化、乡邻中心功能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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