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建立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发布日期: 2018-12-11 10:16   来源:新华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举办和运行社会组织行为,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管理,淮安市近日出台《淮安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为深入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和“信用淮安”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该办法规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信用信息形成或者获取后5个工作日内,将应予记录的信息采集、录入到省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和本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部门和地区间信息交换与共享。办法中明确规定并列举了社会组织一般失信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形,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可以采取或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将其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对象,不给予资金资助,不向该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不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等惩戒措施;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依法优先承接政府授权和委托事项,优先获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优先获得资金资助和政策扶持等。

截至目前,淮安市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5589个,其中社会团体280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772个、基金会12个。根据这一办法,目前,全市共有5家社会组织被认定存在一般失信行为,将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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