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民政局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
发布日期: 2018-03-12 10:47   来源:泰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泰州市民政局贯彻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更实举措深化改革创新,在思想认识、体制机制、综合监管、党的建设、法规政策等方面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着力提升发展质量。

一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推进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大力推进“三证合一”,加快开展慈善组织和公募资格认定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四级培育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加快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培育为特定困难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年内高港区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16个,海陵区、医药高新区14个,靖江市、泰兴市、姜堰区11个,兴化市10个。

二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会同编办、财政部门出台“三张清单”,进一步加大公益创投和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脱贫攻坚和咸阳市对口帮扶工作,在提供社会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发挥联席机制作用,强化各部门任务分工,健全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切实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财务抽查、行政执法,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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