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解读《江苏省慈善条例》
发布日期: 2018-03-14 09:17   来源:福善处    浏览次数:    字号:【


经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慈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8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慈善法》出台后,省级层面首部落实上位法的地方性慈善法规。3月13日上午10时,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走进省政府在线访谈直播室,解读《条例》出台背景和立法意义、所体现的江苏特色,介绍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状况和推进举措,并解答了网友提出的有关问题。省民政厅法规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和省社会捐助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参加了在线访谈。

沙维伟介绍,长期以来,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改善民生、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十九大报告也将完善慈善事业制度列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我省于2010年制定的《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对推动我省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其中有许多内容与《慈善法》的规定不相一致,与我省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也不相适应。因此,有必要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一部新的符合江苏实际、促进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的慈善条例。

谈到《条例》所体现的江苏特色,沙维伟介绍说,《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政府职责,对慈善募捐与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以及信息公开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强化政府职责、规范个人求助行为、细化慈善信托制度、增加系列促进措施、突出慈善文化建设等方面,充分体现江苏特色,为我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访谈中,沙维伟就慈善信托这一新型慈善载体,介绍了慈善信托与慈善捐赠的区别、设立的门槛条件、相较于其他慈善载体所具有的优势。还就如何促进我省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提升公众慈善素养、营造慈善氛围等问题,围绕《条例》相关条款一一作了解读。

省民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就慈善活动内容、慈善信用体系建设、个人求助和捐赠、慈善财产管理、规范募捐行为、建立慈善工作协调机制等热点问题,与网友进行了广泛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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