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丽建议:将儿童防性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
发布日期: 2018-03-14 08:55   来源:中国社会报    浏览次数:    字号:【


“我呼吁教育部门尽快研究出台全国性、权威性的儿童防性侵课本、教案。将防性侵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常态化教学,列入小学必修课程。”在安徽代表团驻地,本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刘丽,她今年重点关注的是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防性侵教育议题。

对于刘丽,记者并不陌生,因为热心公益事业、将自己打工收入用来捐资助学的她,曾被网友称为“中国最美洗脚妹”,2014年发起成立厦门市丽行公益慈善会,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关爱儿童快乐成长。

在今年的“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刘丽说:“我小时候就是一个留守儿童,有时候一年才见到爸爸妈妈一次。所以非常希望农民工能够返乡就业,让孩子在父母身边生活、上学,不再孤独地留守。”

近年来,性侵儿童的恶性案件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但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还缺乏全国性、制度性安排,迟迟难以普及。

因为一直坚持公益助学的善举,刘丽对留守儿童有着更为细致的了解,更为深切的关爱与保护。尤其是留守儿童受性侵伤害的案件,始终让她牵挂在心。

为防止学校教职人员性侵学生案件的发生,刘丽建议,教育部门应组织专家组,尽快研究出台全国性、权威性、指导性的教育工作者(包括教师、学校保安等相关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并进行持续宣传和落实。组织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参加相关指导讲座,共同学习法律和预防侵害的知识。

“要像重视学习成绩一样重视儿童安全教育。”刘丽呼吁教育部门、学校、妇联组织、共青团组织、民间公益组织率先进行儿童防性侵教育。

刘丽介绍,在预防儿童性侵案件发生方面,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做法,如美国、英国、韩国等,都有相关法律规定,性侵未满12岁儿童的罪犯,出狱后须立即对其执行社区监控,不得让其接近或进入学校、儿童乐园、公园等未成年人常活动的地方。

刘丽建议,司法部门以法律或行政法规形式,建立全国性、规范性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前科者的强制信息公开机制,公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年龄、性别和案由,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询。通过法院判决,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永久剥夺从事未成年人相关行业的权利。

刘丽还建议,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幼儿园、中小学、各类中小学生培训机构,在招工用人时,必须查询拟用人员是否有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有则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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