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慈善风采”主题宣传作品和优秀慈善项目范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4-16 16:16   来源:厅福善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文明办、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有关慈善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江苏省慈善条例》,进一步弘扬慈善理念,传播慈善文化,宣传慈善典型,促进江苏慈善事业繁荣发展,省民政厅、省文明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于2018年4月—8月开展2018年“江苏慈善风采”主题宣传作品和优秀慈善项目范例征集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崇德向善、匡正扬善、诚信孝亲、勤劳节俭等传统美德,以“江苏慈善风采”主题,聚焦现实题材和慈善需求,讲述慈善故事,彰显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慈善精神,培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先进典型和品牌项目,激发全民向善、人人为善的昂扬热情。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作品,个人和单位均可参加,参选者身份、年龄不限。

征集的主题宣传作品包括宣传口号、公益短信、公益广告、宣传画(海报)、摄影作品、歌曲音乐和曲艺作品。

征集的优秀慈善项目范例包括慈善品牌项目案例和慈善项目创意方案。

三、征集要求

(一)主题宣传作品。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格调高雅,立意新颖,善于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挖掘和表现主题,具有思想性、艺术性、故事性、可看性。

1.宣传口号、公益短信要求语言生动活泼,简洁有力,朗朗上口,易被大众理解和接受,每条口号不超过20个字,短信不超过70个字。

2.公益广告、宣传画(海报)要求主题突出、富有创意,能给受众新颖的视角和深切的感悟;作品设计要贴近大众生活,时代感强;注重融入地方元素,体现文化底蕴、区域风格,让受众乐于分享。纸质作品设计要简约易画,适合在农村墙体喷绘及各种视觉媒体上传播,作品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5 M至20M,分辨率200 dpi,规格为A1或A0,颜色模式CMYK;微电影、FLASH动画、DV短片等视频类作品格式以AVI、WMV、MPEG为主,最长不超过5分钟。作品电子文件命名为“江苏慈善风采广告/海报/宣传画+作品名”,每件作品附50至100字创意说明。

3.摄影作品要求为原片,彩色、黑白均可,未经电脑软件修饰,相机、手机拍摄均可,作品电子版格式为JPG,文件命名为“江苏慈善风采摄影+作品名”,大小5M至10M,分辨率不低于200dpi,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每幅作品附50至100字说明,记录拍摄时间,简要阐述作品相关慈善故事,图片表现内容真实生动,不能随意编造及弄虚作假。

4.歌曲音乐作品要求具有感染力和感召力,真情实感,易于传播。作品格式为MP3或者MP4,时长不超过6分钟,音质清晰、音效达标,附词谱、曲谱,MP4作品应有中文字幕,作词、作曲、演唱者姓名均需写明。文件命名为“江苏慈善风采歌曲/音乐+作品名”。

5.曲艺类作品要求为小品、相声、快板或其他适合舞台演出的文艺形式,时长不超过8分钟,语言采用普通话、方言均可。附视频作品、剧本文稿各1份,视频作品格式以AVI、WMV、MPEG为主,文件命名为“江苏慈善风采曲艺+作品名”。

(二)优秀慈善项目范例。要求项目所涉及的内容是围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待抚恤、减灾救灾、健康卫生、教科文卫体事业发展及环境保护等慈善公益服务领域,回应广大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具有推广的必要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要针对明确的受益群体,有精准的定位,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50人;项目设计要具备可操作性、可持续性,有良好的社区基础和群众基础,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可以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可在条件类似的地区推广、复制。

1.慈善品牌项目案例是已经实施且将继续实施的,执行效果好、社会效益大,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项目。案例内容包括项目执行人概况、项目背景介绍、服务对象和需求分析、项目实施方案和过程、项目成效与经验总结、问题与反思、宣传情况、新闻媒体报道的复印件、个案列举等。每个项目案例要求按照长2.38m×宽 0.93m图文展示版同比例微缩,制作一幅项目情况图文展示电子文件,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不低于100dpi,其中,项目活动图片不少于5张,成效个案列举不少于2个,每个个案说明不少于500字。

2.慈善项目创意方案是针对社会上各种慈善需求,以项目化运作方式,设计通过整合慈善资源,实现慈善目的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设计要求具有创新性、可行性,方案内容包括项目介绍、可行性分析、执行资源(人财物)需求分析、项目预算、项目执行计划、风险分析与应对预案、项目沟通机制、预计效果、创意和亮点说明等。

四、征集时间

2018年4月上旬启动征集活动,省民政厅接受各设区市民政局征集选送作品和项目范例的截止时间为7月20日,主办方将于8月15日前完成征集作品和项目范例的遴选。

五、版权说明

参加征集的宣传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无版权或著作权纠纷,严禁剽窃、抄袭,严禁网上下载。作品若发生版权或其他法律纠纷,由参选者自行承担后果,一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主办方对参选作品具有展览、出版、宣传、修改等处置权,作者享有署名权。所有参选作品均不退还。

六、推广应用

(一)展示宣传。主办方集中公示选用的宣传作品,供全省各地在9月“中华慈善日”和“江苏慈善周”宣传活动中统一使用,通过举办展览、网站展示、作品汇编、新闻宣传等形式向公众展示。主办方将对选用作品的作者发放证书。

(二)示范推广。主办方选取部分具有典型推广和示范价值的优秀慈善品牌项目案例,在9月“中华慈善日”和“江苏慈善周”宣传活动进行巡展,或编印成册,作为指导慈善工作实践重要参考向全省推广。

(三)实施运用。主办方选取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性、预期效果良好的慈善项目创意方案,组织举办慈善项目推介活动,引导慈善资源对接,推进慈善项目开展。

七、组织管理

(一)“江苏慈善风采”主题宣传作品和优秀慈善项目范例征集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江苏省慈善条例》,大力宣传我省慈善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征集活动,组织好行政区域内的征集工作,配备充足的工作力量,全面开展宣传和动员,扩大活动影响,吸引各方参与,指导作品和项目的设计,提高征集质量。

(二)各设区市民政局负责接受其行政区域内广大参与者的投稿,会同同级文明办和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做好征集作品和项目范例的筛选和汇总,并于7月20日前报省民政厅。以设区市为单位,选送慈善品牌项目案例5个—10个;慈善项目创意方案不得少于20个;主题宣传作品不得少于20个,其中,歌曲音乐作品+曲艺类作品不得少于2个。

(三)有意参加 “江苏慈善风采”征集活动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征集要求,向所在设区市民政部门投稿,填写《2018年“江苏慈善风采”征集活动投稿登记表》。各地选送作品和项目范例须填写《关于选送2018年“江苏慈善风采”宣传作品和项目范例的函》(加盖公章),连同参选投稿者的《2018年“江苏慈善风采”征集活动投稿登记表》、作品或项目范例相关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一并寄送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联系人及电话:

沈 琪   (025)83590487

李 祥   (025)83590557(兼传真)

电子信箱:1131216937@qq.com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77号

邮政编码:210003

附件:

1.关于选送2018年“江苏慈善风采”宣传作品和项目范例的函.doc

2.2018年“江苏慈善风采”征集活动投稿登记表(宣传作品).doc

3.2018年“江苏慈善风采”征集活动投稿登记表(项目案例).doc

4.2018年“江苏慈善风采”征集活动投稿登记表(创意方案).doc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文明办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4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