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1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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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 经研究,现对高志刚代表提出的《关于关注一户多残,实现精准扶贫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时参考: 2016年出台了《省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16〕15号),提出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完善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着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文件规定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与标准,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好苏政发〔2016〕15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残疾人的(特别是一户多残等)社会福利制度政策的调研,为残疾人困难群体做好服务工作,逐步提高政策保障和服务管理水平,为实现全面脱贫目标而努力。 江苏省民政厅 2018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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