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联动主动 高效长效时效——徐州市民政局推进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效能
发布日期: 2018-08-10 11:09   来源:中国社会报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徐州市民政局抢抓全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机遇,深入推进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全省率先成立民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原先单一殡葬监察执法转变为统一行使涉及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福利慈善、退役士兵安置5个方面共85项执法任务的行政处罚权,积极探索执法路径,规范行政执法流程,适应了新形势下民政法治建设的要求。

完善内部运行机制

实现监管、执法、督查有效衔接

该局探索在业务处室、执法支队、政策法规处之间建立行之有效的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业务处室事中事后监管职能,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送执法支队开展线索核实,符合立案条件迅速启动立案程序并展开案件查处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徐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内部流程》,对案件受理、违法线索内部移交、立案审批、案件办理、合法性审查、拟作出处罚前的会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执法决定书的制作与送达、申请执行、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予以规范,进一步明晰内部处室、单位之间的职责范围,加强工作中的协调配合,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与效率。

健全外部执法程序

提升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该局及时制定印发《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等四个文件,切实规范行政执法外部程序。

理清执法依据。严格执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确保执法行为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细化执法程序。从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听证、决定、期间送达、简易程序等各个方面进行细化,建立严谨性与可操作性的执法规范。明确裁量标准。针对各种违反民政法律法规的行为,区分违法情节、情形,划分裁量区间,避免处罚的随意性,增强执法的透明度,杜绝“同案不同罚”现象的出现。加强执法文书标准化建设。统一受理案件登记表、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证等各类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严格合法性审查

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序、规范

该局制定了《徐州市民政局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规定凡是对外产生法律效力的处罚文书、各个执法流程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做到“应审必审”“有审必有意见”。同时,细化审查流程,理顺审查事项的送审、审查、审签、意见反馈等办理环节,切实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办理效率。今年以来,共办理合法性审查案件60余件(次),为执法行为合法、有序、规范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随着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深入推进,执法队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执法工作的主动性明显增强,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地过滤和纠正,确保了民政执法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拓展多途径执法

构建民政综合行政执法良性局面

主动作为执法。针对区划地名领域未按规定使用地名的违法线索,抓住全市举办两次大型房博会的时机,主动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收集资料,梳理筛查线索,对涉嫌违规的十余家房地产企业及时立案,启动一般程序依法查处。

联动有序执法。业务处室与执法支队加强联动配合,主动对接沟通,形成良性互动,确保违法线索及时移交、有序处置。

联合高效执法。协调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等执法力量,汇聚执法合力,共同协作执法。今年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工作中,联合执法组连续奋战7个昼夜,对市区主干道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共收缴纸箔、冥币等丧葬用品8车,查处曝光门店、摊点和销售业户98家,劝阻200余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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