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江苏慈善奖”表彰会在宁举行
来源: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18-09-07浏览次数:

9月5日是我国第三个“中华慈善日”。为进一步宣传慈善典型,弘扬慈善文化,促进全省慈善事业加快发展,第四届“江苏慈善奖”表彰会今天在南京举行,对2015-2016年来为我省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省政府分管领导、省政府副秘书长陆留生、省民政厅厅长吕德明等出席会议并为获奖者颁奖。

省政府分管领导代表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致以崇高敬意和热烈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江苏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付出辛勤劳动的慈善组织和广大慈善工作者致以诚挚的问候。

省政府分管领导指出,慈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体现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江苏是慈善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慈善事业的发展,在连续四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评选中,我省获评“慈善七星城市”和慈善百强城市的数量均居全国第一。深入培育挖掘慈善典型,涌现出一大批获“中华慈善奖”“江苏慈善奖”表彰的先进单位、个人及项目。慈善事业已成为我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围绕如何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大力发展现代慈善,省政府分管领导强调,发展慈善事业,是增进困难群众福祉的重要途径,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内在需求。是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有效举措。近年来,我省慈善事业发展迅速,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不少欠缺的地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脱贫攻坚,突出全民参与,突出专业高效,突出精准帮扶,突出依法依规,进一步健全“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的现代慈善发展机制,聚焦重点发力,推动形成“人人能慈善、人人可慈善”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褒扬激励,建强工作队伍,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开创全省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

会上,28家企业(单位)被表彰为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单位);7人被表彰为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15人被表彰为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20个项目被表彰为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5人被表彰为优秀慈善工作者。第四届“江苏慈善奖”获奖单位和个人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吕德明对第四届“江苏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进行了说明。陆留生主持会议并宣读了表彰决定。

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设区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负责同志、民政局局长、职能处室负责同志,部分省级慈善组织秘书长,以及第四届“江苏慈善奖”表彰对象等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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