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有所养”到“老有善养” ——苏州市姑苏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 2019-01-11 09:52   来源:中国社会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如何面对百姓对高质量养老服务的新期待,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局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从“老有所养”向“老有善养”转变,即从“满足老年人最基本的养老服务需求”向“满足老年人个性化,深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转变。

资源整合,优化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质量

姑苏区积极开展“四方”关爱服务,通过街道民政办、一名社区工作者、一名近邻亲属或志愿者与一名重点空巢独居老人自愿结对,共同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四方责任和义务,做好居家老人的精神关爱服务,提升重点空巢独居、困难老人的幸福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老年人门诊就医陪伴服务项目,通过老年人门诊就医全程陪伴服务,建立老人与医院的绿色通道,来解决部分居家老人就医无助的困难。此外,通过多标段的招标模式,加大居家养老服务竞争机制,降低服务价格、增加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从而起到增加社会福利水平的作用。

多方监管,倒逼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提升

姑苏区通过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监管,健全完善评估体系,从而保障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一方面,加快政府购买“第三方监管”服务进程,“第三方监管”体系采取可量化与不可量化指标相结合、分类评价及单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运营环境、制度建设、服务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结果与政府购买服务结算相挂钩。另一方面,加快推动多元化监管,建立整合政府部门、老人及其家人和邻居、社区、社会力量等多主体的监管机制,让社区居民代表、社会机构代表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监督全过程。

标准引领,推进社区养老设施提档升级

在积极落实《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中对于住宅区社区养老用房配套要求的同时,姑苏区对已建成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通过购置、置换和租赁等方式配套落实社区养老用房,确保已建成住宅区每百户不少于面积20平方米的标准保障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按照8—10分钟生活圈的标准构建完备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加大对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对现有日间照料中心内的老旧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建立全区统一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

市场导向,提升社区养老专业化水平

姑苏区全面开放全区社区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古城区社区养老服务领域,支持专业机构或组织运营管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支持国内外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落户古城区。利用专业机构优势,优化“3+X”服务模式,在满足居家老人就近就餐、助浴等基础性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个性化的短期托养、心理疏导、临终关怀、康复理疗等服务,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清单,着力打造一批为高龄、空巢、独居、轻度失智失能的老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慢性病护理、康复指导、心理指导等医疗照护和喘息服务的专业化日间照料中心。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以服务民生、解决需求为导向,尝试利用党组织为民服务资金及社区服务社会化资金,采取项目化购买服务等形式针对部分困难老人开展助浴、助餐、助娱等方面的优惠补贴,解决困难老人支付难问题。

扶持引导,构建多元养老机构服务模式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多元化养老机构服务模式,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方面,姑苏区通过兑现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各类扶持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运营。通过合作、租赁、委托管理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逐步参与5家直属公办养老机构的经营管理。进一步依托由市民政局主持的闲置资源会办制度,密切协调区内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整合利用国有资产中的闲置资源用于养老机构建设。大力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分层,计划建成重点针对失能、失智老人照料的莫邪护理院,推出“喘息式”服务的皮市街老年公寓,高端养老机构凯健友谊养老院和星健养老综合体。继续在全区开展实施养老机构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的安全督查机制,提高各类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水平,发现因安全不达标、服务不到位而无法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养老机构,要求其限期整改,无法整改的坚决予以关停,2018年已结合“331”整治关停2家。

保障投入,全面布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姑苏区计划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的方式,用三年时间推动全区每个街道均建成一家150张床位以上、以医疗护理为主、公建民营且具有保障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同时,通过区政府与各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方式,明确改造建设内容、项目启动和完成时间、资金筹集方式,采取季度督察、半年度集中会办、年度考核、定期发布建设改造进度的方法来推进此项工作。

齐抓共管,聚力促进医养融合发展

去年以来,姑苏区民政局会同区卫计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建立医养融合会商协调机制,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动推进的工作模式。区民政局从本职业务的角度完善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功能,目前全区6家日间照料中心、4家老年公寓通过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级以上医院、护理院等具有医疗资质的主体合作,在中心设立护理站或内设医务室,由专业医生团队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其余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公寓则通过与就近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形式,为院内老人提供定点巡诊、健康宣教、慢病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日间照料中心的功能逐步完善和提升,在满足老人吃饭、娱乐等需求的同时,还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老人对健康和医疗的需求。此外,通过主动配合推进医疗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团队的支持力度,为居民尤其是空巢、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指导、康复保健、转诊预约、用药管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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