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立规 以罚促改 以管助放——南京市社会组织执法工作做法及打算
来源:南京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9-01-25浏览次数:

加强社会组织执法工作是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民政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截至目前,我市共登记社会组织12855家,其中社会团体2846家,社会服务机构9959家,基金会50家。近年来,在部、省的关心指导下,南京紧紧围绕“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提高站位,结合实际,着重从完善执法体系、增强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扩大执法效应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实践。

一、紧抓“建”字,主动作为,完善执法体系

一是落实配套建制。2018年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出台社会组织综合改革意见,并将监管要求细化分解成39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牵头责任单位,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组织监管配套政策落地落实。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去年11月,建立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并召开首次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组织、发改、财政、民政等1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三是健全规范流程。出台《社会组织执法基准裁量规定》,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定60项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文书样板,填补社会组织执法文书制度空白。打造阳光执法,利用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官方微信,对处罚对象、依据、格次等执法信息实行公开公示,并做到执法过程全纪录,重大执法全审核。2017年以来,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执法案卷工作单位。

二、紧把“严”字,多措并举,增强执法力度

一是把严源头,未雨绸缪。把好源头关,将审批服务作为执法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对可预期的审批事项,提前预告社会组织,督促其自觉接受监管。对审批审核发现的违规兼职取酬、财务管理混乱、超业务范围活动等苗头问题,及时约谈,一经查实,绝不姑息。截止目前,我局随机抽查社会组织191家,约谈社会组织负责人42人次,处罚社会组织76家,其中,撤销登记34家,限期停止活动17家,警告25家。二是从严执法,典型突破。建立案情预判机制,对案情复杂或涉及敏感领域的列入重点案件,缜密规范实施,牢牢把握执法主动权。去年“南京市老山抗日战争胜利交流中心”撤销案例,就是由宣传、民政牵头,台办、文广新、公安等多部门参与执法处置的重点案例。在办理过程中,经历了五个“第一次”,即第一次召开社会组织执法听证会,第一次涉密实施不公开听证,第一次处罚对象提起行政诉讼,第一次因撤销后仍以社会组织名义公开活动进行取缔,第一次跨多部门联合执法。成功处置这一案例也为我局社会组织执法提供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三是严格审查,强化引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创新提出“四同步、两结合、一激励”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法,对党组织应建未建的社会组织,年检评估评优一票否决。通过强化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监管,社会组织运行更加规范。

三、紧扣“联”字,多方参与,形成执法合力

一是部门联。依托联席会议平台,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重点实施规范涉企收费、打击非法组织、清理僵尸组织三大专项行动。市税务、审计部门主动与我局对接,联合开展社会组织税收以及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抽查监督工作。二是内部联。建立由局社管局、审批处、法规处、宣传处组成的执法工作小组,形成“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流转及时”的执法综合机制。近年先后妥善处置新街口违规募捐、江宁民非侵权等一批媒体曝光度高、社会反响大的舆情案件。三是市区联。通过指标考核、情况通报、业务培训等措施,向各区传达工作要求,传导责任压力,市区一体推进。四是社会联。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摸排走访、影像记录等监管辅助服务,有效缓解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同时通过门户网站、报案电话、信函移送、重大事项报告等渠道开门办案,保持对处置社会组织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紧盯“改”字,突出宗旨,扩大执法效应

一是以罚促改。向被处罚的社会组织发放整改事项告知书和自律承诺书,提醒其在接受处罚后应尽的整改义务和法律禁止的事项,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二是以宣促改。多次召开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专题会议,传达社会组织管理最新精神,通报违法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强化社会组织知法守法意识。三是以信促改。强化执法结果运用,将处罚决定和组织信用挂钩,及时在信用信息平台对35家违法组织进行失信公示,提高社会组织违法成本。

尽管我们在社会组织执法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改革发展的要求仍有相当差距。执法力量薄弱、行政强制力不足、裁量标准还需要进一步细化等问题在不同程度上仍然存在。2019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强化执法监督主题,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联席会议作用。通过联席会议,继续督促各部门相关政策配套落实情况,建立监管线索移交工作机制,推动综合监管常态化。继续推动专项行动整治,对涉企收费、打击非法校外培训等群众反映集中的监管领域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同时根据苏社管〔2018〕21号文件要求,持续推动资金监管、脱钩监督等重点领域多部门协作。

(二)进一步加大对活动异常组织清理规范。在做好与审批服务、信息平台对接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执法效能。一是按照2020年完成清理的总体目标,摸清核实异常组织存量底册,采用抽调人员、第三方辅助等方式,集中力量进行调查取证。二是分类分步推进。对僵尸组织坚持“清理为主,处罚为辅”原则,动员主动注销;对其他组织坚持先易后难的方针,全面调查,积极稳妥推进。

(三)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执法的宣传引导。加强对各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的培训和指导,着力提升各区社会组织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大对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以及相关责任人的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同时,鼓励支持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形成社会组织自觉自律自强的良好氛围。

监管无止境,服务永在心。下一步,南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部署要求,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城市先进做法,不忘初心,再接再厉,在放管并重的监管转型中求创新,在动真碰硬的执法实践中求突破,力争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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