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对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来源:社会救助处 发布日期:2019-10-18浏览次数:

10月18日下午,江苏省民政厅组织集中收听收看民政部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接续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厅党组书记、厅长吕德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戚锡生,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孙军参加会议。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驻民政部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人员在分会场收听收看。

图为省民政厅集中收看民政部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吕德明深刻阐述了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需要,是深入推动低保领域突出问题解决的现实需要,是强化民政干部初心使命的内在需要。各级民政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不断增强做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检验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切实保障好、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图为省民政厅续会召开全省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视频会议

吕德明对当前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作了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大低保存疑对象清理力度。各地要结合大数据信息核对反馈情况,深入细致开展低保存疑对象核查清理工作,对“政策保”“人情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格做到“应退尽退”,对情况复杂、生活确实困难的,积极稳妥综合施策,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存疑对象核查清理工作。二是精准做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深入摸底排查,对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就业产业帮扶脱贫的低收入人口逐人逐户掌握情况,重点关注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最大化用足、用好、用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严防 “漏底”风险。对2018年以来退出低保以及2019年新申请低保未获批准的对象进行“回头看”,强化动态管理,将重新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强化临时救助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简化急难型临时救助程序,提高支出型临时救助水平,为助力脱贫形成稳定支撑。三是深入开展温情社会救助改革。各地要深入贯彻《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温情社会救助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全面推进以“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健全以“低保渐退”机制、拓展救助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温情社会救助改革,让救助更加便捷高效,让群众更有获得感。四是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坚持开门搞整治,全面公开省、市、县三级监督举报电话,规范值守时间,严肃值守纪律,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开展信访举报“大起底”,重点关注群众长期举报、反映强烈但尚未处置的信访问题,逐一建立台账,依法依规处理,确保及时有效回应。健全民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线索快速移送,形成治理合力。五是强化违法违纪问题执纪问责。进一步梳理排查近年来出台的社会救助政策文件,对文件中不符合中央和省级政策要求、侵害群众利益的规定、不方便群众申请救助的程序,及时调整完善。对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政策落实不到位,出现“漏保”的,严肃追究经办人的责任。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做到零容忍、无死角。

图为吕德明厅长在会上对我省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吕德明要求责任再落实,确保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他强调,要加强“第一批”和“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中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衔接,按照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个贯穿始终的要求,认识再提高、问题再聚焦、责任再落实、工作再推进,确保11月底前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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