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打造“阳光低保”让公平正义在群众中可感可知
来源:灌南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9-11-15浏览次数:

今年来,灌南县以落实《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为契机,改革低保制度。在全省率先以村民民主评议来确定低保资格。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措施,全力打造“阳光低保”工程。

一是畅通“阳光通道”,公示常态化。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开公示制度,制定统一的固定公示栏,规范内容和时间,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民主评议、审核结果及享受情况,由乡镇和村居进的张榜公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灌南日报》、《灌南在线》、《灌南电视台》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城乡低保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公众知晓率,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规范“阳光操作”,管理程序化。把好申请关、调查关、评议关、审批关,对申请救助对象严格遵循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和民政审批的工作程序,建立“访、看、问、算、建”五个步骤,全方位掌握救助家庭基本情况。加强动态管理精细化,严格落实救助对象定期核查、按月报告和不定期回访制度,定期通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

三是完善“阳光机制”,监督多元化。为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到改善民生、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上,资金发放始终在纪检和财政的监督下,坚持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和社会化发放制度,有效保障资金的封闭高效运行;建立了社会监督机制,将救助政策、审核监督机构等信息和听证评议、审核审批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拥护。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