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从六个方面切实提升社会救助温度
来源:泗阳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9-11-15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提升党和政府关爱困难群众的温度,泗阳县从六个方面切实提升社会救助温度,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提升急难救助时效。建立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按照每个行政村每年1万元的标准,每年由县财政安排240万元拨付至乡镇(街道),同时将500元以下的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给乡镇(街道),对急难型困难家庭,实施“先行救助”,由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发放,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有效提升急难救助时效。截止2019年6月份,全县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239.9万元,临时救助1110余人次。

二是建立“急诊救助”模式。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急响应、摆渡转介、补充兜底作用,全面建立“临时救助+”急诊救助工作模式,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先给予临时救助,再根据不同致困原因“转诊”到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生活持续困难的“转诊”到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供养进行兜底保障,形成衔接有效的“急诊救助”链,提高救急难效能。

三是优化救助审批流程。扎实开展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以“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为目标,全面推行社会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改革,实现困难群众只需提交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同时,对社会救助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简化审批表格,对能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困难群众重复提交,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填写,实现困难群众“最多跑一次”。让困难群众得到快速、及时、有效救助。

四是全面实施分类施保。实行按户施保和按人施保相结合,进一步扩大低保对象的覆盖面,全面实施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以及家庭成员中已经享受医疗救助的大重病患者纳入低保予以保障,有效缓解因残、因病家庭经济压力,切实解决因残、因病致贫问题。截止2019年6月份,全县累计将2128名符合单人施保条件的重病重残对象纳入低保予以保障。

五是建立渐退缓退机制。对因就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并且主动退保的,给予3个月的渐退期;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渐退期,以确保其实现稳定脱贫;对渐退对象实行单独管理,渐退期间,仍作为低保对象维持原低保金不变,同样享受低保对象的优惠减免政策。

六是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在县乡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服务窗口,实现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县聘乡用的管理模式,全县共招聘40名民政公益性岗位,为每个乡镇(街道)民政办配备1~2名民政协理员,实现全县19个乡镇(街道)有专人负责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在全县240个村(居)采取费随事转的方式,由村(居)委会会计兼任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200元补助,且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全县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有效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周到、细致”的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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