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发布日期: 2019-11-26 08:52   来源:扬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民政厅等9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近日,扬州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等十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信息台账与定期探访制度、强化家庭主体责任、发挥村民委员会作用、发挥养老服务组织作用、加强农村为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制度、为留守老年人家庭养老提供支持条件、促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关爱服务8方面工作要求。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立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关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关爱服务普遍开展,农村贫困留守老年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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