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构建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儿童福利体系
发布日期: 2019-11-08 13:45   来源:老年周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也是每个家庭的宝贝,但是还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或因故失去了双亲、或因先天不足而被遗弃,疾病和残疾令小小的他们经历着各种磨难。多年来,江苏儿童福利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在政策创制、困境儿童保障等方面有很多好的经验做法。

为满足孤儿医疗康复项目优化升级需要,更多更好地惠及我省困境儿童,今年6月,省民政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了《江苏省“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

据了解,“明天计划”项目自2004年开展以来,江苏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截至2018年底共投入“明天计划”救助资金9698.31万元,开展孤残儿童住院手术治疗、急诊救治、康复救治2842例,为福利机构内孤残儿童配置康复辅具,开展矫形康复1208例。

基本覆盖所有困境儿童

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列为重点资助对象

“明天计划”项目是由中央及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分级组织管理,各级民政部门和儿童福利机构具体运作实施,主要针对本省户籍0~18周岁孤儿开展的医疗康复项目。在《实施细则》中,江苏使用省级“明天计划”项目资金,针对一定医疗范围和特定病种,将项目资助对象拓展到本省户籍0~18周岁孤儿外其他困境儿童。

项目覆盖人群由过去孤儿保障,拓展到所有父母监护缺失、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重残重病、贫困家庭儿童,对他们的住院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具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等方面分别设计了资助政策。因此,我省“明天计划”项目基本覆盖了所有的困境儿童。

孤儿和孤儿外其他困境儿童年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受项目资助。

 

扩展资助报销范围

突破到医保报销范围外的“自负”费用部分

《细则》进一步扩展了“明天计划”项目资助报销范围。具体包括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具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和住院服务费用等。

诊疗费用方面,社会散居孤儿年度内在项目定点医院的诊疗自负费用设1000元起付线,1000元以上部分“明天计划”项目资助80%。年度门诊自负费用资助上限为1万元,住院自负费用资助上限为3万元。

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年度内在项目定点医院的住院自负费用设2000元起付线,2000元以上部分“明天计划”资助70%,年度资助上限为3万元。重残儿童、贫困家庭中的儿童年度内在项目定点医院的住院自负费用设3000元起付线,3000元以上部分“明天计划”资助60%,年度资助上限为3万元。

上述儿童外,对农村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年度内在项目定点医院的住院手术治疗自负费用设3000元起付线,3000元以上部分“明天计划”资助60%,年度资助上限为1万元。针对骨髓移植、器官移植、恶性肿瘤儿童年度内在项目定点医院的住院自负费用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资助。

孤儿在项目定点医院、项目定点康复治疗机构接受专业医疗康复训练费用的自负部分,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孤儿需到非定点医院、非定点康复治疗机构进行语言训练、心理康复的,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按实际康复时间向定点康复治疗机构配套孤儿康复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500元。

社会散居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儿童、贫困家庭中的儿童因患心脏病、器官移植、患血液病、患慢性肾功能衰竭等主要药品费用的自负部分,“明天计划”项目资助60%,年度资助上限为1万元。儿童福利机构内集中养育儿童凭医疗发票按规定据实结算。

有功能障碍的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在定点机构配置矫正器、矫正鞋、假肢、人工耳蜗、助听器等康复辅具费用的自负部分。

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每2年1次的体检费用,资助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800元。

儿童福利机构内集中养育儿童住院服务费用资助标准一般为每人每次50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2次。社会散居孤儿年度住院自负费用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资助标准一般为每人每年3000元;年度住院自负费用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资助标准一般为每人每年5000元。

 

增加资助项目,扩充定点医院

将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这一病种资助拓展到全社会

《细则》还优化了申请、审核、结算程序。一方面为方便病患困境儿童申请项目资助,简化审核流程,缩短结算时间,及时对病患困境儿童医疗康复予以资助;另一方面为充分调动市、县民政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赋予基层民政部门项目审核结算的自主权。省“明天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度将部分项目资金经测算提前下达到市和县,县级民政部门对项目资助申请对象身份、病患状况、病历票据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负责本地户籍社会散居孤儿和其他困境儿童的资助经费结算。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是新生儿早期疾病筛查的核心内容,先心病患儿尽早诊断并及时进行手术治疗,是孩子未来健康生活的关键。《细则》对我省农村先天性心脏病儿童住院手术治疗费用的自负部分给予了资助。此外,血液病、恶性肿瘤患儿往往将一个个家庭拖入贫困,社会关注度高,《细则》针对年度自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重病儿童,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资助。再者,在充分征询医疗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将民政部规定资助的3类特殊药品扩大到10类,涵盖儿童心脏病、结节硬化症、器官移植、白血病、肾功能衰竭等重病的特殊用药,扩大了特殊药品的受益人群。

为最大程度为困境儿童提供就近就便的医疗康复服务,《细则》规定将省定点医院由原19家扩充到所有省三级公立医院。同时规定,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可根据患儿普通治疗的需要,选择1家二级公立医院作为本地普通医疗定点医院。对于康复定点医院,《细则》规定,省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康复专科医院和设有专业康复科室的公立综合性医院均可做为项目康复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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