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干部任免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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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民党组〔2019〕8号 周诚等4名同志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并报厅党组研究决定,现予正式任职: 周 诚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处长; 陆 敏同志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张 燕同志任规划财务处(审计处)处长; 黄建国同志任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根据苏民人〔2019〕4号 唐 凡同志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科员; 彭玲萍同志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科员; 徐孝武同志任行政审批处主任科员; 刘北辰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主任科员; 严 磊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主任科员; 范小东同志任社会救助处主任科员; 姜 芳同志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主任科员; 冷柯辰同志任行政审批处副主任科员。 根据苏民人〔2019〕5号 王丽娜同志任省福利生产服务中心七级职员。 根据苏民人〔2019〕6号 李昊同志任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八级职员。 根据苏民党组﹝2019﹞11号 孙才洋同志任儿童福利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职务。 根据苏民党组﹝2019﹞14号 朱龙英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局长; 孙 斌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处长; 陆 敏同志任养老服务处处长; 周恒新同志任人事教育处处长; 李宁宁同志任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副处长; 张成标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陈菲菲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杜良灿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林 辰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副处长; 孙 燕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副处长; 叶 青同志任社会事务处副处长; 田阿荣同志任社会事务处副处长; 吴 磊同志任养老服务处副处长; 沈 琪同志任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副处长; 刘 蓓同志任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梁 荟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调研员; 徐中伶同志任儿童福利处调研员; 王竹鸿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副调研员; 冯汉平同志任社会事务处副调研员; 万胜军同志任养老服务处副调研员; 林 东同志任人事教育处副调研员。 根据苏民党组﹝2019﹞15号 徐孝武同志任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主任科员; 黄丹敏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主任科员; 王 晔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主任科员; 刘北辰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主任科员; 严 磊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主任科员; 周 乐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主任科员; 周 伟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主任科员; 何正标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主任科员; 李建军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主任科员; 柳方辉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主任科员; 冯桂文同志任社会事务处主任科员; 李治国同志任养老服务处主任科员; 叶翔宇同志任养老服务处主任科员; 顾 奇同志任养老服务处主任科员; 陈 栊同志任养老服务处主任科员; 姜 芳同志任养老服务处主任科员; 项 林同志任儿童福利处主任科员; 聂 骥同志任儿童福利处主任科员; 王雄力同志任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主任科员; 李 祥同志任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主任科员; 郭 佳同志任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主任科员; 秦 锐同志任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 陈 博同志任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 王鹤立同志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贾晓华同志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罗汉群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副主任科员; 张云峰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副主任科员; 冷柯辰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副主任科员; 王子骏同志任养老服务处副主任科员; 朱 炜同志任儿童福利处副主任科员; 汪菊芬同志任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副主任科员; 储东巍同志任人事教育处副主任科员; 刘 晨同志任人事教育处副主任科员。 根据苏民党组﹝2019﹞22号 陈胜平同志任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副主任职务; 方逸同志任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助理,免去其省民政康复医院副院长职务。 根据苏民党组﹝2019﹞23号 周诚同志任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免去其《江苏老年周报》社副总编职务。 根据苏民党组﹝2019﹞24号 田阿荣同志兼任江根据苏民政康复医院院长; 解建华同志任江根据苏民政康复医院副院长(六级管理岗)兼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江根据苏民政康复医院院长(六级管理岗)职务。 根据苏民党组﹝2019﹞35号 吴廷荣同志任江苏省立新农场场长。 免去卢洁莹同志江根据苏民政康复医院院长助理职务。 根据苏民党组﹝2019﹞36号 符广州同志任江苏省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陈胜平同志任江苏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江苏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副主任。 根据苏民人﹝2019﹞11号 徐建和、刘莉莉、张 媛、王丽娜等4名同志任江苏省社会福利中心七级职员。 根据苏民人﹝2019﹞12号 孙 蒙、张 茜同志任江苏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江苏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七级职员; 李 昊同志任江苏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江苏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八级职员; 杨毅轩同志任江苏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江苏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普通工。 根据苏民党组﹝2019﹞37号 李茜同志任省社会捐助服务中心(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社会救助处主任科员职务。 根据苏民党组﹝2019﹞38号 田阿荣同志任社会事务处调研员,免去其社会事务处副处长职务。 梦洁同志任儿童福利处调研员。 根据苏民党组﹝2019﹞39号 王小磊同志任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沙 莎同志任江根据苏民政康复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 巍同志任《江苏老年周报》社副总编(试用期一年); 方 逸同志任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殷文全同志任省民政干部学校六级职员; 金和生同志任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六级职员; 根据苏民党组〔2019〕45号 免去周恒新同志人事教育处处长职务; 免去仲 锦同志社会事务处处长职务; 免去赵晓东同志社会救助处处长职务。 根据苏民党组〔2019〕46号 免去王龙佳同志区划地名处处长职务,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苏民党组〔2019〕47号 朱龙英同志任人事教育处处长,免去其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局长职务; 张 燕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局长,免去其规划财务处(审计处)处长职务。 根据苏民党组﹝2019﹞59号 张 燕同志兼任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 根据苏民党组〔2019〕62号 根据《江苏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和公务员职级套转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田阿荣等17名同志(按姓氏笔画排序)的职级明确如下: 一、二级调研员(6人) 田阿荣、杨毅、张汉平、徐中伶、梁荟、颜晓迪 二、四级调研员(11人) 万胜军、王竹鸿、冯汉平、朱兵、杨建东、张东凯、张启华、陈金虎、林东、卓静、赵红亮 根据苏民人〔2019〕15号 根据《江苏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和公务员职级套转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王凤霞等59名同志(按姓氏笔画排序)的职级明确如下: 一、二级主任科员(41人) 王凤霞、王晔、王雄力、叶翔宇、冯桂文、乔兵、刘丹丹、刘北辰、刘陶、严磊、杜明鹏、李治国、李建军、李祥 、何正标、沈健健、陈栊、陈博、邵健、范小东、周乐、周伟、项林、胡静、柳方辉、俞正峰、姜芳、姜磊、秦锐、耿少芳、聂骥、顾奇、徐孝武、郭佳、唐凡、黄丹敏、崔茜茜、章程、彭玲萍、程业、蔡健 二、四级主任科员(18人) 王子骏、王鹤立、叶欢、朱炜、刘利、刘晨、李嵘、冷柯辰、汪菊芬、张云峰、张文举、罗汉群、贾晓华、黄莉莉、喻建平、程阳东、储东巍、虞筱歆 根据苏民党组﹝2019﹞72号 叶青、冯汉平、朱兵、沈琪、张成标、卓静、谢玉和等7名同志任三级调研员。 根据苏民党组〔2019〕73号 陈菲菲等5名同志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并报厅党组研究决定,现予正式任职: 陈菲菲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副局长; 杜良灿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副局长; 唐 颖同志任规划财务处(审计处)副处长; 刘 蓓同志任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季 静同志任机关党委副书记。 根据苏民党组﹝2019﹞74号 方立明、朱龙英、孙 斌、张汉平、陆 敏、蒋同进等6名同志任一级调研员。 根据苏民党组﹝2019﹞75号 朱钟斌同志任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其省民政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林 辰同志任区划地名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副处长职务; 林 莉同志任社会救助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社会救助处副处长职务。 根据苏民人﹝2019﹞19号 王凤霞、王雄力、冯桂文、乔兵、刘丹丹、刘陶、杜明鹏、李治国、邵健、周乐、周伟、项林、俞正峰、姜磊、秦锐、聂骥、黄丹敏、章程、蔡健等19名同志任一级主任科员。 根据苏民党组﹝2019﹞79号 朱慧、孙燕、吴磊、张启华、倪华等5名同志任三级调研员。 根据苏民党组﹝2019﹞80号 颜晓迪同志任一级调研员; 冯汉平同志任二级调研员。 根据苏民人﹝2019﹞27号 王晔、叶翔宇、李祥、李建军、何正标、沈健健、陈博、胡静、耿少芳、顾奇、郭佳、崔茜茜、程业等13名同志任一级主任科员。 王子骏、叶欢、刘利、张文举、李嵘、黄莉莉、储东巍等7名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根据苏民党组﹝2019﹞87号 杨建东、张东凯等2名同志任三级调研员。 根据苏民党组﹝2019﹞88号 秦 锐同志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王凤霞同志任社会救助处副处长; 王竹鸿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副处长,免去其四级调研员职级; 叶翔宇同志任养老服务处副处长; 王雄力同志任儿童福利处副处长; 陈金虎同志任规划财务处(审计处)副处长,免去其四级调研员职级。 根据苏民党组﹝2019﹞89号 刘 陶同志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黄丹敏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四级调研员; 聂 骥同志任社会救助处四级调研员; 周 乐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四级调研员; 邵 健同志任区划地名处四级调研员; 蔡 健同志任社会事务处四级调研员; 项 林同志任儿童福利处四级调研员; 姜 磊同志任机关党委四级调研员。 根据苏民党组﹝2019﹞92号 梦洁同志任儿童福利处二级调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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