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等六厅局联合召开全省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日期: 2019-04-16 20:52   来源:厅区划处    浏览次数:    字号:【


4月16日,省民政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全省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六部局《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要求,部署我省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省民政厅厅长吕德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我省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发言。会议由省民政厅副厅长戚锡生主持。

吕德明指出,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重要文化载体,在社会管理服务、提升文化软实力、增强民族凝聚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一些“大、洋、怪、重”的不规范地名,不仅给地名管理工作造成了混乱,也损害了民族文化,妨碍了群众生产生活。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是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吕德明强调,此次全省清理整治工作要抓好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二是清理更新不规范地名信息。对标注不规范的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牌进行更换;对涉及不规范地名信息的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更换。三是规范使用标准地名。清理房地产广告、户外标牌标识、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加强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依托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及时为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地名信息。各地在做好上述三个方面清理整治工作的同时,还要结合《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各地出台的地名管理法规政策,合理确定其他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任务。

吕德明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扎实有序推进;要依法清理整治,工作必须合法依规、审慎稳妥推进;要积极宣传引导,营造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清理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省民政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在省民政厅视频会议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县(市、区)六部门负责同志及业务处(科)室工作人员在各地视频会议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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