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一次部门联络员会议
来源:苏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9-04-26浏览次数:

4月26日下午,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民政局组织召开第一次部门联络员会议。会议由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处长莫俊洪主持,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主任科员沈健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8家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会议。

市民政局联络员莫俊洪处长传达学习了《苏州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清理整治的范围、任务和实施步骤,并着重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了细化说明。市公安局联络员祝鼎对职责分工中明确的清理整治“一标三实”地址数据中存在的不规范地名和交通指向标志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等重点任务表示认同,其他各部门联络员都结合各自实际,对职责分工进行了充分讨论,取得了一致共识。

会上,各部门还就此次清理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清单梳理范围和方法广泛交换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对跨县区以上的、市管设施中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同时做好对县区相关工作的监督、指导。

会议认为,现阶段的任务是明确清理整治对象和重点,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过全面摸排、评估论证、社会公示等环节,在5月底前确定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清单。会议要求,各部门梳理的初步清单,须在5月1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部门应按照要求,成立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专家组,及时组织初步清单的评估论证。

会议认为,为保证清理整治工作能够持续深入开展,各部门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要发挥部门联动协助作用,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坚持联络员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二是要加强专项宣传培训讲座活动;三是要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沈健健同志指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部门间的信息要共享互通,部门内部要形成合力,争取领导的支持和部门内部的通力配合,努力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良好工作局面;要建立健全长效制度机制,既要靠任务推动来削减不规范地名的存量,也要靠完善的制度机制来遏制增量;要主动开展自查和督查工作,5月至8月,国家和省两个层面将组织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检查督导,各地也要结合任务推进情况开展自查和督查工作,确保此次任务能够按时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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