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5-10 06:57   来源:厅社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经查,江苏省计算机管理应用协会未按规定接受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对江苏省计算机管理应用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与江苏省计算机管理应用协会联系未果,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省民政厅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联系人:罗汉群,025-83590494;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江苏民政大厦407室。

江苏省民政厅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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