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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低保标准稳步增长全面超过扶贫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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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脱贫攻坚攻城拔寨的关键之年。按照兜底脱贫的要求,省民政厅早谋划、早部署,分类指导各地完成城乡低保提标任务。目前,13个设区市已完成提标工作。从7月起,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721元/人•月和720元/人•月,比上年同期增长5.3%和7.5%。今年低保提标工作呈现出四个特点: 一是低保标准全面超过扶贫标准。全省各市、县(市、区)低保最低标准都超过了500元/人•月,提前超过了年6000元的兜底脱贫标准。其中,最低的宿迁市自今年1月起提高到520元/人(6240元/人•年)。 二是城乡低保一体化基本完成。按照城乡统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快城乡低保一体化步伐,96个县(市、区)有95个实现低保标准城乡并轨,一体化率达到99%。 三是区域协调发展趋势明显增强。注重区域协调发展,苏中的南通、扬州和泰州,苏北的徐州、淮安和盐城,连云港和宿迁低保标准基本一致。 四是低保标准调整平稳有序。坚持低保“姓低”,增幅适度,调整有序。全省平均保障标准占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3%,继续稳定在合理区间。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低保对象50.3万户、88.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8.8万户、14.2万人,农村低保41.5万户、74.2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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