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三项举措推动“单人保”政策落实
发布日期: 2019-09-10 10:09      浏览次数:    字号:【


宿迁市通过“一降一扩一优化”完善重残和重病“单人保”政策,进一步织密筑牢兜底保障网,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降低重度残疾人“单人保”门槛。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取消对重度残疾人年龄和残疾种类的限制,将保障面覆盖到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相关政策的所有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降低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的残情等级限制,将符合上述条件的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截止8月份,全市共有3670名残疾人被单独纳入低保,按照低保标准的65%向其发放低保金。

二是拓展重病“单人保”保障范围。在落实省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农村大重病患者的同时,将保障范围拓展到符合同等条件的城市大重病患者,实现城乡重病“单人保”政策同步推进。政策自5月份实施以来,全市共有1734名城乡大重病患者被单独纳入保障范围,按照低保标准的100%向其发放低保金,有效保障了大重病患者的基本生活。

三是优化“单人保”申请办理流程。结合社会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改革要求,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以“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以网络通、数据通带动业务通,实现“单人保”只需提交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即可申请,真正实现让困难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切实打通“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最后一公里”。

“单人保”政策是对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在低保标准2倍的重病重残人员单独施保的一项政策。自2018年全市“单人保”政策实施以来,共惠及困难群众8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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