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创新建立“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基金”
发布日期: 2019-09-10 10:10   来源:太仓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太仓市出台《太仓市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基金使用办法》,由市财政和市慈善基金共同出资500万元,创新建立“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基金”,主要面向支出型困难家庭和急难家庭,进一步扩大救助覆盖面,提升社会救助精准性。

该项救助政策与原有的临时救助政策相比,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社会救助范围再扩大。《办法》规定,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以及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因患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或者其它特殊原因造成支出型困难和遇到急难的家庭,均可申请。二是扶贫帮困力度再加强。《办法》规定,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救助金,根据实际支出,按40%实施救助,最低不少于1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并对支出型困难家庭中属于特殊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类型的,在原救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60%、40%进行救助;急难家庭,根据突发事件实际支出的50%进行救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三是救助申请流程再规范。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于每年5月申请,今年于9月开始申请。《办法》对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作了详细规定,对不予纳入救助的11种情形作了罗列,便于申请家庭针对实际情况有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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