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7 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3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直属单位业务用车30辆、异地工作用车4辆,同城异地工作用车4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8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6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