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行政区划相关标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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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民政部《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镇、街道设置以及县级、乡级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工作,江苏省民政厅对《设立镇标准》《设立街道标准》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县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审核工作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2月22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江苏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 3.县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审核工作办法(送审稿)及起草说明.docx 联 系 人:张东凯 联系电话:025-83590479(兼传真) 电子邮箱:2352818627@qq.com 江苏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 2020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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