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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第一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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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江苏省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1.江苏省国泰助困基金会 2.江苏省永清助学基金会 3.南京宇业慈善基金会 4.南京秦淮河文化旅游基金会 5.南京市圆梦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6.南京市玄武区德基慈善基金会 7.南京市玄武区红德慈善基金会 8.无锡华义慈善基金会 9.无锡市普明慈善基金会 10.无锡市江阴暨阳教育发展基金会 11.无锡市雨桐慈善基金会 12.无锡市暨阳圆融慈善基金会 13.常州市银杏教育发展基金会 14.常州市新园教育基金会 15.常州市新墅教育发展基金会 16.常州市桑麻教育基金会 17.苏州市扶贫基金会 18.苏州市爱心达人公益慈善基金会 19.苏州市常熟汽饰慈善基金会 20.苏州市金港后塍中心社区发展基金会 21.苏州市吴中区明学公益慈善基金会 22.南通市文峰慈善公益基金会 23.江苏省南通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4.南通市向阳花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25.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26.连云港市健泽慈善基金会 27.淮安市扶贫基金会 28.建湖县县中教育发展基金会 29.扬州市繁星助学基金会 30.扬州市天和德勤教育发展基金会 31.镇江市丹徒区宜农扶贫基金会 32.句容市宝华玉兰教育基金会 33.丹阳市玉汝于成慈善基金会 34.泰州市幸福童享关爱基金会 35.泰州市博爱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36.泰州市凤城警察发展基金会 37.宿迁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38.沭阳县扶贫基金会 39.泗阳县扶贫基金会 40.宿迁市宿城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41.宿迁市宿豫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 2019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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