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能力建设培训班在苏州市举办 江苏省民政厅作经验介绍

发布时间:2020-10-23 22:21浏览次数:

10月21至23日,全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能力建设培训班在苏州市举办,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作开班动员,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小华参加开班仪式。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儿童福利处及相关处室负责人,部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负责人,“三区三州”部分市县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雄安新区部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负责同志等参加了培训。

倪春霞指出,《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了民政部门牵头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兜底监护、临时生活照料等法定职责,对我们做好儿童福利工作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她强调,要学懂弄通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扎实掌握基本精神、核心要义与操作要求,进一步明晰各级民政部门、未保中心等儿童福利机构的新职责、新定位。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联动协同,指导基层民政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履行职责。要扎实开展工作调研,多深入基层一线察实情、解难题,勤思考、多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整体水平。

部儿童福利司儿童保护处负责人在培训班上推介了江苏儿童福利工作先行先试经验,就江苏将重病重残儿童按照不低于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50%纳入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等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准摸排等作了重点介绍。

江苏省民政厅以《构建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儿童福利体系》为题在培训班上作了典型发言,主要介绍了聚焦政策体系,为儿童福利提供制度化保障;聚焦保障体系,着力强化兜底救助措施;聚焦未保体系,不断提升关爱保护水平;聚焦支持体系,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聚焦服务体系,确保困境儿童应保尽保、困难儿童应帮尽帮;聚焦组织体系,畅通部门联动和推动责任落实;聚焦关爱体系,为困难儿童撑起“防疫保护伞”等内容。

此次培训邀请全程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专家进行授课,解读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国家监护等相关法律政策。与会代表共同交流了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和儿童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并现场培训了基层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参训人员普遍反映,此次培训班课程精彩,内容实用,形式多样,让人受益匪浅,将把在培训班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能力。

信息来源:厅儿童福利处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