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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性社会组织2019年度检查结论公告(第二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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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及省民政厅2019年度检查通知,我厅对全省性社会组织2019年度检查拟定结论(第二批)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已满,正式发布公告。第二批公示的557家全省性社会组织中除1家材料报送有误、正在补报外,其余556家对年检拟定结论均无异议。(详见附件) 凡公告的社会组织,确有需要的,可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加盖年检印鉴。 江苏省民政厅 2020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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