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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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公平竞争这一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我厅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结合民政实际,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部署审查工作 为高质高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照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由办公室召集法规处、社会组织管理局、养老服务处、社会事务处等相关处室共同学习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文件内涵。对公平性竞争文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区分和准确把握,对公平性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进行了统筹和有效衔接。结合民政厅工作实际,制定了民政厅公平性竞争文件出台的审查办法,明确了公平性竞争文件出台审查由办公室牵头、法规处协同配合的审查工作机制,并细化各处室责任,形成一环扣一环的审查流程。全面部署审查工作,对审查范围、审查方式和审查程序进行了明确,重点抓好增量文件的审查工作。根据民政工作职能,截至目前,涉及市场主体的处室只有社会组织管理局、养老服务处和社会事务处。为提升审查工作实效,专门召集3个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强化认识、统一思想、研究具体问题。明确由办公室联合法规处,每年开展1次集中评估,对存在影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依法进行废止或修改完善,逐年评估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 二、健全标准规范,落实审查任务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公平竞争审查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民政厅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方面的标准进行了细化,规范制定了省民政厅公平竞争审查表。2020年,对2份涉及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审查,审查后再提交厅长办公会审议。对3份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的招标文件进行了公平性竞争审核,均没有违反市场公平性竞争原则的条款,确保所有增量文件符合公平性竞争要求。 三、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我们坚持在审查中完善工作,在工作中优化审查。为强化公文起草单位的“首责”意识,办公室完善公文管理流程,修改发文单格式,在处室领导审核项目中,在设置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选择的基础上,同时设置公平性竞争审查选择项目,倒逼处室主要负责人对起草文稿审查把关。进一步明确,凡是未进行公平性竞争选择的文件,办公室一律不予核稿;凡是应进行公平性竞争审查而未提交审查的,文稿起草处室担负主要责任,进一步强化文件起草单位对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的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2020年1月以来发文768件,做到件件有审核。结合公文归档管理,对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竞争审查一并开展审查和评估,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审查、同验收。 特此报告。 江苏省民政厅 2020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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