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德明厅长在《群众》杂志撰文:扎实推动江苏养老服务再上新台阶
发布日期: 2020-12-27 10:12   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出版的2020年第24期《群众》杂志刊登江苏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吕德明署名文章《扎实推动江苏养老服务再上新台阶》。文章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从着力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构建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统筹推动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稳固夯实养老服务发展基础、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等五个方面,对做好我省“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发展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系统阐释。

文章指出,“十四五”时期,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呈现多层次、个性化的特点,必须建设分层分类、梯次合理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形成养老服务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动态平衡,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要立足于回应和满足不同家庭状况、经济状况和能力状况老年人对不同场域的养老服务需求,连通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衔接的“断点”,实现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要积极发展“银发经济”,改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拓展养老服务消费空间,推动多元产业融合发展。要推动智慧养老赋能增效,突破人才制约瓶颈,守牢养老服务安全底线,不断夯实养老服务发展基础。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构建老有颐养政策体系,加大养老服务投入保障力度。

文章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精心编制好“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努力在“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彰显民政责任、民政作为、民政担当。


全文如下:

扎实推动江苏养老服务再上新台阶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江苏是全国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及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已步入国际公认的“中度老龄化”社会。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精心编制好“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努力在“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彰显民政责任、民政作为、民政担当。

着力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

“十四五”时期,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呈现多层次、个性化的特点。必须建设分层分类、梯次合理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形成养老服务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动态平衡,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筑牢基本养老保障底线。对于城乡特困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群体,认真履行“保基本”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好新时期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完善政府供养扶助各项政策,提高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能力和水平。优先将空巢独居、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并予以重点保障,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同步全面小康。

促进普惠养老扩面增能。致力构建人人可及、人人享有、覆盖城乡、可观可感的普惠养老服务网络。充分考虑老年人收入水平和生活状况等因素,明确普惠养老的受益范围及价格标准,落实养老服务领域减税费、降成本各项扶持政策,引导各类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建立更加合理的定价机制,增加普惠养老有效供给,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适中、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

打造品质养老幸福高地。“十四五”时期,要引导社会资本适度建设面向中高端需求群体的养老机构、持续照料型养老社区等服务设施,提供高质量高层次的养老服务。更加注重老年人社会参与需求,在破解老年人“数字鸿沟”、引导老年人终身学习、开发老龄人力资源、满足老年人精神生活等方面提供有力政策支持。

构建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立足于回应和满足不同家庭状况、经济状况和能力状况老年人对不同场域的养老服务需求,连通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衔接的“断点”,实现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

夯实家庭养老基础性地位。家庭是赡养老年人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推广“原居养老”,进一步拓宽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照护床位以及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把各类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拓展延伸至家庭,更好地惠及居家的高龄、失能等重点老年人群。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子女、亲属与老年人共同居住,开展子女亲属护理能力培训,探索推行带薪照护假制度。

畅通社区养老“毛细血管”。社区是链接老年人与养老服务资源的高效平台,加大社区养老规划保障力度,在街道、社区、小区形成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三级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不断优化社区养老生活功能,完善老年活动中心、助餐点等布局,拓展区域内家政、商超、物业等养老资源,实现“有限空间、无限服务”。引导城市街道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管理系统,缓解社区养老服务主体不足的矛盾。

强化机构养老功能支撑。到“十四五”末期,江苏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数预测将突破300万,全社会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和照护压力将进一步凸显。要一手盘活存量,不断提高已有养老机构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服务能力;一手优化增量,重点扶持发展具备长期照护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支持从医养结合、康养结合的角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分层管理,支持以老年人为中心整合医疗、养老、康复服务资源,实质性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

统筹推动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

养老服务既是涉及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积极发展“银发经济”,对于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引领激发消费新动能、推动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改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产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环境。以简政放权持续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调动全社会参与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积极性;以放管结合切实维护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优化服务为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增添便利,持续改善养老服务营商环境。

拓展养老服务消费空间。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要加大政策引导,通过发放养老服务补贴等方式,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更要深度研究养老服务市场需求和消费规律,培育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养老服务新热点。探索“原籍养老”,在相关政策支持下,鼓励有条件的大城市老人回原籍养老;推广“原野养老”,充分发挥江苏良好生态环境和美丽经济优势,满足越来越多老年人“享老”需求。

推动多元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实施“养老服务+”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先进制造、健康养生、文化旅游、教育培训等行业的融合发展。要围绕老年人衣食住行医等细分需求,鼓励企业重点推进适老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支持企业“量身定做”符合老年人使用习惯的各类产品,繁荣养老服务供需两端市场。

稳固夯实养老服务发展基础

推动智慧养老赋能增效。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手段,构建多维度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资源的精准对接和优化配置,通过数据链接养老服务有效需求和优质供给,提高养老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研发外骨骼机器人和护理机器人,满足老年人生活支持需求。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基础信息分类分级互联共享。

突破人才制约瓶颈。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专业人才的保障。省民政厅已与南京中医药大学签定合作协议,共建全国首家本科层级的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引导支持知名高校开设相关学院或专业,推动养老高层次人才的教育培养。同时,加快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认定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展养老护理员来源渠道,提高养老服务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守牢养老服务安全底线。全力保障广大老年人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全面开展养老服务风险评估,加强养老服务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聚焦提高养老服务质量,贯彻养老服务强制性标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违法违规的养老服务企业和个人实施行业准入限制,净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带动作用。创新老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在编制地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应根据本地区人口结构、老龄化发展趋势,因地制宜提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规模、标准和布局原则。通过设置约束性指标等方式,将养老服务用地出让、新建住宅小区养老设施配建、老旧小区养老设施补建纳入地方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在规划新建住宅小区时,对房屋结构、公共空间、社区环境进行适老化设计和建设,为老年人提供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加快构建老有颐养政策体系。始终把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摆在突出位置,适时修订《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以法治护航养老服务规范发展。围绕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痛点难点,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领域实现政策突破。加快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全面配套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确保养老服务政策举措具备明确的标准支撑。

加大养老服务投入保障力度。拓宽养老服务融资渠道,探索设立养老服务投资发展引导基金和养老服务融资担保基金,扶持养老服务优质项目,打造政府、产业、资本多方互动平台。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的财政支持,稳步推动补贴标准提标扩面,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的积极性。优化高龄津贴、老年人津补贴发放模式,探索由依申请发放向到龄主动发放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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