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2-29 22:55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困难群众和民政服务对象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毫不松懈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各地民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树牢底线思维,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抓好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殡仪馆、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婚姻登记处等民政服务机构冬春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人”“物”同防,加强对出入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严格食品类物资检测和消毒杀菌操作,推进可追溯链式管理。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坚持预约探视、体温监测、健康码和行程单查验等做法,定期通风、消毒,严防疫情输入。结合机构内人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内重点人群定期检测、疫苗接种、其他传染病防治等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引导民政服务对象和广大干部职工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良好习惯,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减少聚餐、聚会。

二、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关心困难群众冷暖,广泛组织开展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难老年人、孤儿、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积极开展城乡困难群众适度普惠型节日慰问工作,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节日补助工作,及时将节日补助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切实加强兜底保障。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等各类保障资金,做好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的兜底保障工作。强化临时救助工作,及时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确保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密切关注物价变化,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重点空巢独居老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殊困难残疾人的节前巡访、安全保护和关心关爱,确保他们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四、稳妥有序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严格依法依规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细化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流程,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指导督查,确保规定精准、程序精确、操作精细。强化风险研判化解,及时发现和解决换届选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针对重点难点村(社区),要采取“干部包村”等方式,“一村一策”、因地制宜加以解决,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统筹推进换届选举各方面工作,加强村(居)委换届与党组织换届工作衔接,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按期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任务。

五、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持续深入开展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巩固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高起点高标准切入“三年大灶”。全面使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系统,持续摸排整治安全隐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做到隐患动态查、实时改,聚焦薄弱环节、易发领域,强化针对性措施。落实《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依照有关规定开展电梯、供暖锅炉等特种设备检查维护和隐患治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贮存、制作、留样等操作流程与规范,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全面管控风险,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六、营造和谐安定社会氛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大节日期间宣传引导力度,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厚葬薄养、不文明祭扫等婚丧嫁娶陋习,倡导社会新风尚。各级民政部门、各类民政服务机构食堂要厉行节约,杜绝餐饮浪费。聚焦民政重点领域以及群体性上访等矛盾纠纷,开展社会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解决。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就地、稳妥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合法诉求,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相关舆情动态,对舆论热点要及时核实、正确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群众关切。

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各地民政部门和有关单位领导班子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具体办法》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加强警示教育,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及时做好节前廉政提醒。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盯紧“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相互赠送年货节礼等拜年活动,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结“人缘”拉关系,坚决抵制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随意向下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扎堆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八、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各地民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肃值班纪律,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守值班纪律。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并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理。要确保节日期间民政系统信息渠道畅通,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按照民政政务信息报送有关规定,确定事件发生后,发生地民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省民政厅报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得超过1小时报告。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机构,要妥善安排好值班执勤。

各设区市民政局要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县(市、区)民政局。全省各地民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江苏省民政厅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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