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部署开展寒冬救助工作
发布日期: 2020-12-07 17:33   来源:厅社事处    浏览次数:    字号:【


连日来,气温持续走低,为确保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安全过冬,省民政厅于日前印发通知,从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部署开展主题为“传递温暖 送去关爱”的专项救助行动。

加大街面巡查力度。持续开展以公安部门为主、城市管理部门协作、民政部门配合的街面协同巡查,建立完善四级救助网络,统筹各级各部门力量,实现街面巡查全天候、广覆盖。遇有低温冰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加大对废弃拆迁房屋、废弃施工工地、工棚、桥梁、涵洞、车站、城乡接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被发现、被救助,确保不发生冻饿死伤等极端事件。

提升照料服务水平。全省各地救助管理机构要根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机构的内部管理、生活照料,不断提升站内照料服务水平。按照“站内照料是常态、站外托养是例外”的原则,强化站内照料职责,有计划地开展托养人员站内接回工作,积极探索引入专业力量参与站内照料服务。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大对托养机构的监管,准确掌握托养机构运行情况和送托人员健康状况,有效督促和帮助改善托养照料条件。

深化智慧寻亲服务。全省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综合运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DNA鉴定、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对求助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比对。积极利用全国救助寻亲网、“头条寻人”以及社会爱心寻亲平台,综合运用语言学、心理学知识、“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站内滞留人员、托养人员开展常态化寻亲服务,促进救助人员回归家庭。

组织回访关爱活动。各地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要建立完善流浪乞讨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当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返乡对象纳入特困、低保等救助范围,落细落实“单人保”政策。春节前,各救助管理站要对辖区内送返受助人员组织一次回访,了解其家庭状况,对存在生产、生活及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困难的,协调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按照政策予以帮扶,避免其再次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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