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来源:民政部 发布日期:2020-02-24浏览次数:

2020年,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民政工作和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关工作部署,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拓展治理内容,深化治理措施,完善制度机制,狠抓落实落地,努力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为决战脱贫攻坚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证。

一、重点任务

(一)清理纠正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应保尽保,将《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号)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是否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二)清理纠正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应救尽救,将《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民发〔2019〕87号)和《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是否按规定将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三)清理纠正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应养尽养,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和《民政部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民发〔2019〕124号)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是否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机构,是否按规定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等。

(四)清理纠正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应兜尽兜,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民电〔2020〕13号)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是否通过与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结合社区疫情监测开展排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将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五)加大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落实力度。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

(六)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139号),深入排查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防范社会救助资金安全隐患。

(七)加大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规范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值守、事项办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强化以查处促整改。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专项治理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问题,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及农村低保等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二、工作措施

(八)完善制度机制。坚持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治理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问题,认真查找制度机制建设不足和短板,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优化政策供给。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的政策措施。完善并逐步规范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和问题线索协查协办、直查直办、重点案件转办督办机制,制定相关工作流程,以制度形式规范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九)加强项目化推进。规范台账管理,按月更新工作台账,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度,跟踪督促任务落实。规范定期通报制度,按季度收集各地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民政部党组会同驻部纪检监察组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强化以案释纪,发挥震慑作用。加强工作信息交流,及时总结地方专项治理工作经验,通过《民政部简报》(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专刊)、部门户网站专项治理专栏等推广地方经验做法。适时召开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交流促进会。

(十)加强实地调研督导。深入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及矛盾困难突出地区,加强实地调研督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直接调查督办,推动问题解决。组织开展明查暗访,随机抽取或重点选择群众信电数量较多、反映问题性质恶劣、负面舆情突出的地方,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组织力量直接深入村组和居民家中,实地查看信息公开公示情况、抽查投诉举报电话值守情况等,面对面地向救助对象和群众问需问策问效。

 (十一)坚持“开门搞整治”。继续通过主流媒体、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基层综合服务窗口等,加强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介绍,讲好专项治理故事,广泛动员引导群众关注和参与,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结合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救助对象、基层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开展问卷调查,用群众所得所感检验专项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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