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发布日期: 2020-03-25 18:56   来源:宿迁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近日,宿迁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决定从4月1日起将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20元/人/月统一提高至610元/人/月,增幅17.3%。此次保障标准提升,预计将惠及全市约8.17万户、16.2万名城乡低保对象。

宿迁市民政部门将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提标工作及时落实到位。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发布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提标政策,全面提高低保提标工作的知晓率和关注度。二是提高补差发放水平。督促各县区加强资金统筹,优先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坚决防止提标不提补差的现象,确保低保提标和补差水平同步增长,切实提升困难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民政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对各县区低保提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提标及补差发放工作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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