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关于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等八家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4-21 14:28   来源:厅社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本机关已依法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收缴其登记证书和印章。因下列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和印章无法缴回,现本机关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公告其相关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具体名目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省民政厅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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